印度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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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

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,2025年3月20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(Aluminium Foil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税额为479-721美元/吨。征税详情见附表。涉案产品包括用于电容器,宽度小于500毫米、纯度99.35%的5微米铝箔以及厚度在5.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10、76071190、76071910、76071991、76071992、76071993、76071994、76071995、76071999、76072010及76072090项下的产品。以下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:

1.用于非电容器的厚度5.5微米以下的铝箔。

2.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微米以下、5微米至5.5微米的铝箔。

3.超轻量转换铝箔,其厚度为5.5微米至7微米,用于绝缘、香料包装、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。

4.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。

5.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。

6.包覆铝箔。

7.啤酒瓶用铝箔。铝箔厚度为10.5微米,表面粗糙且有空孔,无论是否印刷。

8.铝锰硅合金和/或包覆铝锰硅合金。

9.铝箔胶带。

10.彩色涂层铝箔。

11.聚氨酯涂层铝箔。

2024年3月21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td.、Shyam Sel&Power Ltd.、Shree Venkateshwara Electrocast Pvt.Ltd.、Ravi Raj Foils Ltd.、GLS Foils Product Pvt.Ltd.以及LSKB Aluminium Foils Pvt.Ltd.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。2024年8月28日,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。2025年3月17日,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2/2025-Customs(ADD)号通报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,税额为619-873美元/吨。

附表:印度对华铝箔反倾销终裁建议倾销税表

序号原产国家/地区出口国家/地区生产商/出口商英文名生产商/出口商中文名(译名供参考)反倾销税(美元/吨)
1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Henan Mingta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.Ltd河南明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79
2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Henan Mingshe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.Ltd.河南明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9
3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Sunho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.Ltd.尚和新材料有限公司642
4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Shanghai Sunho Aluminum Foil Co.Ltd.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642
5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Jiangsu Dingsheng New Materials Joint-Stock Co.Ltd.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0
6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Inner Mongolia Lian Shen New Energy Co.Ltd.——550
7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Hangzhou Five Star Aluminium Co.Ltd.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550
8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Non-Sampled Cooperative Producers未抽样合作生产商名单(见公告原文)568
9中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/地区除序号1-8之外的任何生产商721
10除中国之外的任何国家/地区中国任何生产商721


来源: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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